我校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26日

在我校即将迎来70年华诞之际,从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文明办传来喜讯,《关于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通报》(文明委【2017】10号),我校在获得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后,2017年顺利通过全国文明单位复查,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此次顺利通过全国文明单位复查,继续保留荣誉称号,既是对我校所做成绩的肯定,也是一种鞭策和激励,荣誉的取得来源于省卫计委党组的坚强领导,来源于校党委带领全体教职员工的努力奋斗。我们将以此为契机,坚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好榜样表率作用,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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